南建建〔2017〕12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武夷新区住建分局: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将余辉等8名项目负责人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报》(闽建建〔2017〕27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引以为戒,加强整改,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时要求进行记分处理并落实列入黑名单限制措施。 附件:《关于将余辉等8名项目负责人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报》(闽建建〔2017〕27号)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25日
各县(市、区)住建局,武夷新区住建分局: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将余辉等8名项目负责人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报》(闽建建〔2017〕27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引以为戒,加强整改,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时要求进行记分处理并落实列入黑名单限制措施。
附件:《关于将余辉等8名项目负责人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报》(闽建建〔2017〕27号)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25日
闽公网安备 3507020210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