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兆荣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司申请办理商品房建发玺院(一期)23#楼预售许可证的申报材料收悉。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申报材料及现场勘察,该项目具备预售条件,同意给予预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发玺院(一期)23#楼地下3层,地上33层,系框架结构,批准预售总建筑面积13409.50平方米,其中住宅13148.16方米,128套;商业261.34㎡,4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为:南房预售证第2019034号。
二、按相关规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你司应在10日内一次性将许可预售的全部房源按申报价格公开对外销售,不得捂盘,预售价格实行一套一标,明码标价,不得超出申报价格;若预售价格超出预售申报备案价格的,应重新报市物价局备案并公示。
三、所收预售款必须存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监管帐户,并接受监管银行监管及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预售款必须用于本项目的建设,不得挪作它用。预售款监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行,监管专用帐户:432578154063。
四、该项目按规划要求配备的物业管理、社区管理等用房不得销售,严禁改变用途,作为它用。
五、变更使用功能、房屋结构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报批手续,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