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和《关于贯彻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建许〔2015〕275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注销福建明俊建设有限公司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施工劳务资质;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58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注销福建同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其资质证书中相关内容同时失效。现予公布。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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