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城市品质提升服务中心关于组织2025年度第4期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岗位考试的通知
南品质〔2025〕14号
2025-04-11 14:53 来源: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各有关从业人员: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和提升施工企业管理水平,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的精神,本中心决定举办建设类从业人员安管(三类)人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资格考核申请

(一)报考对象: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二)报考条件: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三)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5月9日。

(四)岗位资格考试报名:

报考人员实名制手机注册闽政通,登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jt.fujian.gov.cn/),进入“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在相应的报审对话框提交:近期白底彩色照片(证件照)、身份证、学历和职称证、营业执照等附件。“其他材料”对话框提交:《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报考承诺书》、一个月社保电子凭证;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职称证及以上证书的相关辅助证明材料;报考B证的提交建造师注册证明文件。报考法定代表人的提交营业执照。上述材料多页的,应采用横向拼图形式上传资料。

未提交《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报考承诺书》及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考核。

二、考试时间、地点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5月15日可进网站打印准考证。

2、考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具体按准考证信息时间为准)。

3、考试地点: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南平市延平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第3号教学楼)。

公交线路:K1、30路、B19、科技园专线大学城站点。

4、联系人:吴工0599-8622997、辛工18020910628。

5、考试采用计算机方式进行,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做好个人防护,并按考试指定进出通道通行,进入考场。

三、其他须知

1、岗位考试不收费;考试未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应当重新报名参加下一期考试(不收费、不补考)。

2、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考试作弊或其他违纪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予以通报2年内不得报考。

3、为遏制行政考务资源浪费现象,申报企业近一个分期内的企业缺考人数合计达1人者,延期该企业报考2个周期;缺考人数合计达2人(含2人)以上者,延期该企业报考3个周期。

4、请从业人员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可在申请发证获取岗位证书起可以登入南平市建设从业人员网络教育平台报名参加三年一检继续教育学习。继续教育学习网址、附件下载地址:南平市建设从业人员网络教育平台(https://npjspxzx.59iedu.com/)。

温馨提示:南平市建设从业人员网络教育平台学习报名时间为每自然月1日至25日,每月26日00:00起至月底为系统维护、统计。系统维护期间,已报名的学习正常进行。

5、考试合格的,自行在南平市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https://xzsp.zjj.np.gov.cn//gaia/peelLogin.html#/)申请发证,并下载电子证书;且在证件有效期截止前三个月内向该平台申请证书延期。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报考承诺书》

南平市城市品质提升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0日

抄送:福建省建设人才与科技发展中心、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平市城市品质提升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0日印发

附件

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现报名参加建筑施工安管人员考试。在此,本企业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所提供的该报考人员学历、职称、一个月社保等信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任何作弊行为。自觉接受考试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后果。

三、承担虚假报考的不当后果。若本企业所提供的报考人员报考信息存在虚假、错误或隐瞒真实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企业承担,包括不仅限于:取消考试成绩、不予颁发证书或已申请发证的将注销证书等一切法律后果。                           

企业名称(并盖公章):

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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